一 评审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**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、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变更工作单位的,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。2015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。 据了解,目前,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工程师系统汇聚了全省2013年以后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及2019年以后取得的工程师和省管职业资格信息。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,工程师评审和省管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名单一经公布,数据会及时导入系统,自动生成电子书,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时间通过任意一台终端打印本人电子书,解决了发放周期长、补办难的问题。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效力,可作为岗位聘任、职务评聘、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,并可在线验证真伪。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以后取得的工程师和职业资格将不再发放纸质。2019年以前办理的纸质资格损坏或丢失需补办的,按原渠道受理审核后生成电子,补办人员可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系统自行打印。 温馨提示: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—政务服务网(试运行)—个人服务—快速链接—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工程师系统栏目,自行或打印本人资格。 申报条件 ⒈助理级: ⑴本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。 ⑵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。 ⑶中专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。 ⑷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。 ⑸初中以下人员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,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。 ⒉中级: ⑴本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 ⑵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 ⑶中专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。 ⒊高级: ⑴本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。 ⑵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,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。 ⑶中专、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,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。